当然,叶婉香承认, 她当初那样做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泄愤, 谁让白一尘要是时亦南的情人呢?时亦南这个人,简直就不像是她的亲生儿子, 就好像他们两个就是天生的仇人似的,生来就要与对方作对,不死不休。时亦南不听她的话,整天和她对着干,她折腾不了时亦南, 还对付不了他的一个小情人吗?

就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哪怕在时亦南走后, 叶婉香也不肯就那样轻易地放过白一尘, 只是折腾到后来她忽然发现这好像没有什么意义——时亦南确实和白一尘分手了,他走得果决冷漠,放不下的人一直以来只有白一尘, 所以不管白一尘怎么难过, 时亦南也不会有伤心半点。

那一刻叶婉香才发现,时亦南还是挺像自己的——他们骨子里流淌的,都是一脉相承的冷血。

叶婉香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就没再管白一尘了。

谁想到时隔多年, 他们居然又再一次见面了。

而多年未见,白一尘如今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没以前那么好拿捏了, 不过叶婉香依旧看他不顺眼, 并且从心底觉得恶心。在她看来,两个男人搞在一起,就是一件很恶心的事,她也实在想不通,自己怎么会有一个搞同性恋的儿子。

“呵。”叶婉香冷冷地笑了一声,抱着胳膊坐到白一尘面前的空位上,睨了一眼放在她桌前的甜点,嫌恶道,“要不是为了时亦南,我这辈子都不想再来南城这座城市,更不想再见你一眼,省得恶心。”

“真巧。”白一尘看都没看她一眼,继续吃着他点的巧克力慕斯,“我也是。”

“你——!”

叶婉香没想到青年现在竟然敢这样顶撞她,闻言顿时怒瞪向白一尘。

然而白一尘现在已经不会惧怕她了,勾唇迎上她满含怒火的目光,笑道:“怎么?阿姨您那么快就不高兴了吗?不过这次大概没有水能给您使了。”

说完,白一尘抬手将巧克力慕斯的最后一块喂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着。

叶婉香抱着双臂往后一靠,翘起腿睨着白一尘,寒声道:“我也不跟你废话了,我今天约你来这想怎么,大概不用我明说,你也知道。”

“嗯,我知道。”白一尘点点头,杵着下巴叹息道,“可是这也不是我能决定的。”

叶婉香闻言放开手臂,身体往前倾,问他道:“怎么不是你能决定的?不是你把我儿子勾引回来的吗?你在这和我装什么装?”她才不信,时亦南这样大费周章地回到南城,里面白一尘没有出一点力。

白一尘听着她这话却是不可自主地笑了起来,眼角都笑出了泪花,觉得这对母子的自以为是大概都是遗传的。他很认真地回答叶婉香的问题,说:“伯母,但真的不是我把您儿子勾引回来的,是亦南自己回来找我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回来。我要是有那个本事把他勾引回南城,早在四年前我就做了,不至于等到今天。”

“谁知道你在背后做了什么。”但叶婉香冷笑,她一点也不信白一尘的话,“也许是你现在看到他终于把时家攥在手里,又觉得心动了呢?他的钱你没少花吧?”

“嗯,我在背后确实做了挺多事的。”不过白一尘倒也承认了,他解开衬衫袖口的纽扣,把手腕上的疤痕露出给叶婉香看,“亦南走的这四年里,我自杀了三次,一次吞药,两次割腕。说起来他刚走那会,要不是阿姨您拦着,我还真想跑到他面前割腕跳楼,用自杀逼他留下呢。”

这话说到最后,白一尘又纵声地笑了起来,一边重新把扣子系上,一边说:“阿姨您本事那么大,怎么不拦下他,不让他回来找我呢?”

叶婉香瞪大眼睛看着白一尘,他这有些疯癫痴狂的模样让叶婉香也觉得有些手脚发凉,她甚至有种感觉,白一尘已经疯了,可她又不信白一尘自杀是真心的,不然他为什么只选择割腕这种难死的方式呢?直接跳楼卧轨不是更好吗?

她心里这样想着,嘴里也这样说了出来:“你和我说这些又是什么意思?让我心软?谁知道你自杀是不是装的,只是为了留个疤好看,让时亦南心软,好让他留下来。你就不能要点脸吗?你们都分手了,还这样巴巴地缠着时亦南,当初你自己怎么说的,你忘了?你要是真的想死,怎么不去跳楼?”

听着叶婉香的话,白一尘的笑声渐渐小了,不过他还是微笑着,淡淡地望着他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

不知道怎么的,白一尘忽然就想到了《怦然心动》里的那段经典台词:这世界上,有的人身住高楼,有人活在深沟,有人光芒万丈,有人一身铜锈,而叶婉香,大概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型人物。

和这种人交流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她的眼中只看得到自己想看的东西,她永远也不会理解别人的痛苦,只会觉得那是别人想要吸引旁人注意力而给自己强加的一段戏。

白一尘又轻轻叹了口气,他垂下长长地眼睫,从口袋里掏出那根他今天犹豫再三也没决定好要不要抽的烟,咬在齿间。

“嚓”的一声轻响,白一尘用打火机打出一簇明亮的小火苗,点燃唇间的烟,他深深吸了一口,微微仰头吐出白色的烟雾。

青年漂亮的桃花眼微眯,神色有些迷.离,慵懒地半靠在座位上。

叶婉香有些错愕地望着他,越发觉得白一尘陌生无比,和她当初见到那个会因为紧张而微微脸红,蹙着眉担忧小心和她说话的青年,完全是两个人。

可她回过神来后,又觉得这才是白一尘真实的模样,当年的那个白一尘,不过是他极好的伪装,逼真得差点骗过了她。时亦南估计是瞎了,才会一直被他看似与世无争的外表所欺骗,现在也看不清,像个傻逼玩意滚到南城吃回头草。

“阿姨,真谢谢您定了包间,不然我还没法抽烟呢。您说的对,我根本就没想死,所以不愿意去跳楼。”白一尘过足了烟瘾,唇角的笑愈发灿烂了,“不过有点我得解释一下,让您儿子心软的方式我的确挺多,只是他现在暂时没有要离开我的意思,所以我暂时也没有必要把这些手段用在他的身上。时间不早了,伯母,您没什么还要说的话,那我得走了。”

“到底怎么样你才会离开我儿子?”叶婉香今天约白一尘出来的目的还没达到,当然不肯就这样放他走,拦下白一尘说,“你自己主动点,别逼我出手。”

“哈哈,我还以为您会直接给我钱让我离开您儿子呢。不过您又能对我做什么呢?再让我丢一次工作,或是让我的画室倒闭?”白一尘手指夹着烟,有些忍俊不禁,随后又像想到了什么似的,从钱包里掏出时亦南今天早上给他的那张卡,拎到叶婉香面前晃晃,告诉她,“不过我还是劝您收手,时亦南的钱我确实没少花,您也看到了,我过得越惨,你儿子就越心疼我。还是您想让我给你一百万,最近别来烦我呢?”

说完这话,白一尘就起身准备离开了,他觉得这个聚会怪没意思的,叶婉香也没太大变化,还是和以前一样没素质。

而叶婉香看白一尘这幅软硬不吃的模样,又气又怒,最后咬牙喊道:“你别得意,他能离开你一次,就能离开你第二次!”

话音落下,整间屋子死一般的寂静。

白一尘原本已经快走到门口了,听完叶婉香的话后他就顿住了脚步。

叶婉香觉得自己戳到了他的痛处,终于扳回一局,唇角的笑容还没扯开,就看到白一尘猛地转过了身体,脸上一丝表情也无,目光冷冷地望着她。

下一刻,白一尘就快步朝她走过来,抬手往桌子上猛地一扫,将上面所有的瓷碟餐具尽数扫落,掉在地上摔得支离破碎。

清脆的撞击声中,白一尘的声音嘶哑,带着令人生寒的尖利:“除非我死!否则时亦南休想再离开我第二次!”

他走到叶婉香的面前,盯着她的眼神就像当年她看他那样:“我就是缠着他了又怎么样?你能把我怎么办?你有本事,就叫时亦南别再喜欢我了啊。难道他比我好到哪去了吗?您老念过书吗,知道好马不吃回头草吗?你儿子吃得还这样津津有味,不也是贱得慌吗?”

“哈哈哈,叶婉香,你可真是搞笑,你儿子自己犯贱扒着我的腿不放,你不去管他,居然管到我头上来了,时亦南的贱,怕不是遗传你的吧?”

白一尘就纳闷了,他以前没和叶婉香吵架,是因为他尊重她是位女士,是名母亲,可是叶婉香这种人是一点道理都不和你讲的,他也想不通,叶婉香到底哪来的自信,觉得他看上去很好欺负吗?不过白一尘也承认,和叶婉香吵架挺爽的,难怪时亦南那么喜欢和她吵。

“叶婉香,我从来都没有对不起你们过,但是你们欠了我很多。”白一尘直呼她的名字,一字一句冷笑道,“所以我这辈子,都不会放过你儿子。”

说完这句话,白一尘就摔上房门离开了。

叶婉香睁大眼睛,望着这一地狼藉,好半晌才匀过呼吸,白一尘临走前撂下的话像把刀,狠狠地剜着她的肉,叶婉香气得浑身发抖,拿起手机想给时亦南拨过去,痛骂他一顿,好叫他睁大眼睛看看他迷得神魂颠倒的这个人到底是一副怎样的嘴脸!

不过叶婉香电话刚拨出去,不等接通她又马上挂了,因为她今天出来见白一尘这件事是瞒着时亦南的,时亦南现在都还不知道她已经来南城了。

且不说她这个电话打过去时亦南会不会信她的话 ,如果让时亦南知道她私下约白一尘见面,四年前也见过白一尘,时亦南一定会不由分说和她吵起来的,而且现在时亦南和白一尘感情正好,她得换个办法才行……

他能离开你一次,就能离开你第二次。

叶婉香的这句话像是掺裹着无数细刺已经没有味道了的口香糖,又硬又柴,每咬一口还会传来钻心的疼痛,可白一尘却把这句话含在舌尖,细细咀嚼着。

只是他也会痛,那些刺深深扎进了他的肉里,拔不出来,疼得让人浑身打颤,脸上温热纵横。

白一尘仰头望着晴朗的天空,他模糊的视线中看到不到一朵云。这样好天气的一天,应该是美好的,但是总有些不合时宜的记忆碎片随着这句话涌出,来破坏他的好心情。

他咬紧牙关,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生气了,和叶婉香那种蠢货计较没有必要,却还是委屈得不行。

他和叶婉香在四年前其实就见过一面了。

当初见面的缘由和现在差不多,强势高傲的母亲知道自己的儿子爱上了一个无法为他传宗接代,甚至有违人伦的男人,她当然得强迫他们分手。

那时的白一尘贫穷卑微,什么都没有,却有着一腔至死不渝的深情,不管叶婉香怎么羞辱辱骂他,白一尘都咬紧牙关没有松口,他用细弱蚊呐的声音和叶婉香道歉,乞求她的谅解,告诉她他很爱时亦南,希望她能让他们在一起。

而叶婉香给他的回答,不过是一杯从头浇下的冷水。

白一尘闭着眼睛,被冷水冻得轻轻打了个颤,他迎着叶婉香厌恶的目光,嘴唇轻轻蠕动,终于肯松口了,他说:如果时亦南主动提出分手,那么他愿意不做纠缠。

年轻的白一尘能够轻易地说出这样的话,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年轻,相信爱情,相信他爱着的那个人不会背叛他。

有首歌是怎么唱的来着——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白一尘仗着他所以为的时亦南对他的深情,轻易地说出了这句诅咒般的话。

那时的叶婉香勾着唇阴冷高傲地笑着,望向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子,说:“他会和你分手的,我的儿子我还不了解吗?”

但结局却正如叶婉香所说的那样,他们分手了,时亦南提的。

不止叶婉香了解时亦南,时亦南也了解白一尘,知道白一尘肯定不会那么轻易地同意分手,所以他选择悄无声息地离开,快得像是一场天亮就散的幻梦,白一尘根本来不及追他。

白一尘不是没有想过去把时亦南找回来,他给时亦南打了很多电话——不接,也给他发了几千字的短信——不回,他甚至花了全部的积蓄去请侦探,想要找出时亦南到底去了哪里,这样大的阵势没有把时亦南找回来,只得到了叶婉香的警告。

她轻而易举地就让白一尘丢掉了工作,还让他的养父闻声而来,像血蛭一样缠着白一尘吸食他身上的血液。

这时的白一尘第一次庆幸自己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朋友也不多,因为倘若他有,叶婉香一定有本事叫这些人责骂辱骂他,痛斥他为什么要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在分手后还不知廉耻地纠缠人家,这样的皮相未免也太难看了,大家好聚好散不好吗?

不好,真的不好。

白一尘了无牵挂,他不在乎自己的脸面,不在乎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不在乎旁人对他的痛骂,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生命,能低贱到用自杀要挟时亦南回来。

叶婉香说的没错,他从来都不是真的想死,不然干脆就直接去跳楼了,那样多么干脆利落啊,几秒的坠落和失重之后他就能永远和痛苦告别了。

可是他选择活着,即使每一天都过得那样艰辛难挨,都只是他因为想要时亦南回来啊。

他只想要时亦南回来。

现在想想这些,白一尘都觉得自己挺贱的。

很多时候,他都无比痛恨自己,他不是特别地恨时亦南,却恨自己。

因为时亦南选择,是活在这个社会上大部分人的选择。大家都说感情可贵,感情无价,可是在权势和金钱之中真正选择感情的人又有几个呢?

真正清高如他,真挚如他,相信感情是最珍贵的一切的他才是最可笑的吧?

白一尘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像是一尾被人钓上岸的鱼,在窒息中拼命挣扎,他趴在方向盘上张大嘴巴,无声地悲鸣着。

他一直明白时亦南和他不一样。

白一尘是个没有亲人,朋友稀少阴郁孤僻的青年,而时亦南开朗外向,年轻时的笑容仿佛都是带着光的,明亮却不刺眼地照入他的心中。

像极了他幼年时期,卑微羡慕着的邻居家的白炽灯——温暖明亮。

杨孝和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在他十二岁那年砍歪了的那一刀,实际上他是真的想砍在杨孝和头上的,他也并不像后面所说的那样,要去警局自首。他在杀了杨孝和之后,大概会选择了结自己,因为他觉得这样黑暗而看不到尽头的人生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

他其实一点也不坚强,不管别人说的生命多么可贵值得珍惜,他依然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了。

活着有什么好的呢?

继续活着,每天都是重复的绝望,有很多人会劝:“活着啊”、“好死不如赖活”、“活着才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坚强。

总说活着就有希望,那你绝望过吗?

因为父亲不详,他从小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中长大,他想,在那些人的眼里他母亲大概是个□□,是个荡.妇,她就应该像《圣经》里的耶洗别一样在田间被狗吃掉,没人埋葬。

而他母亲终日酗酒堕落,喝得狠了也同样会打他,还给他取名“白一尘”,讽刺他为白纸上的一粒灰尘,脏而渺小。

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是他的妈妈,所以这点轻微的疼痛,不足以抹去他对她的爱。

所以白一尘很多时候都在想,自己唯一的优点大概是心软,容易原谅吧。

所以他在扬起刀的时候,也在心里问了自己:难道他贫穷、卑微、低贱,就没有去追逐光明,去拥抱幸福的资格了吗?他都没有试过去挣扎一下,怎么会知道自己没有那样的资格呢?

没有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即使是不被期待,不在祝福中出生的人。

所以他挣扎了。

白一尘想,他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他在十二岁那年拿起刀反抗杨孝和。

他是个天性自卑、怯弱、并不勇敢的人,杨孝和来学校找他那天他其实都要吓死了,垂在袖管里的手颤得厉害,等杨孝和走后他手凉得厉害,掌心浸满了冷汗,腿软的几乎就要当场跪下,毕竟被杨孝和打了那么多年,他看到他就会产生生理性的恐惧。

但是那天他除了恐惧之外,还觉得人生第一次有了希望——或许他的未来是可以有期待的,即使这希望很渺小。

没了杨孝和的阻拦,他终于可以好好学习了,知道可能追不上同学们的进度又去做了艺考生,靠着兼职积攒的钱买纸笔,考上了一所好的大学。

他迈进大学的第一天,也是像今天一样的晴天,他以为自己终于迎来了美好的未来,却不知道他走进的是另一个严冬。

那里的阳光即使明亮,也是没有温度的。

可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极少接触温暖的人来说,即使那阳光寒冷没有温度,也值得他飞蛾扑火。

时亦南身住高楼,他活在深沟;时亦南光芒万丈,而他一身铜锈;金玉其外是时亦南,败絮其中是他。

所以白一尘一直觉得,他能和时亦南在一起,能被他喜欢,大概是他平凡且不幸的人生中最幸运和幸福的一件事了。

除去分开的这些年里的时光,这点微不足道的瑕疵,他们真的很幸福,很相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情侣。

他们从来不会争吵,他们的性格和爱好都如此契合,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过得很浪漫,那样感觉白一尘太贪恋了。

如果没有时亦南的出现,白一尘很可能永远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没有太多出众的地方,像是铅笔匆匆勾勒的草稿,线条模糊杂乱,而时亦南是昂贵颜料,是柔软的画笔,在他的人生中画下笔笔浓墨重彩。

正因为为了追上时亦南的脚步,白一尘才那样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变得能够配得上他。

是时亦南给予他光和热,让他也开始发光的。

所以很多时候白一尘都会想,或许四年的离别就是和时亦南在一起需要付出的代价,那些年里痛苦的等待,不过是对应的价码。

白一尘今天最终没有去画室,他毫无心理压力地翘班了,反正画室如果有什么大事唐乙会给他打电话的。

而他翘班的起因,是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手机壁纸。

他的手机壁纸是一张看上去有些陈旧的照片,像素不高,甚至有些模糊,更重要的是——这张壁纸是用手机自带相机拍摄某张照片制成的。

毫无疑问,能够被白一尘用来做壁纸的照片肯定是他和时亦南的合照,那张照片是他们在一间出租屋里拍摄的。

照片中的白一尘笑得开心又肆意,眼睛弯弯地盯着镜头,而他旁边的时亦南并没有看着镜头,而是揽着白一尘的肩膀,微笑地望着他身边的青年,目光幽邃又深情,拿给任何一个人看,大概都会认为这个男人对他身边的青年爱得极深。

白一尘每天看这张照片,再复杂的情绪也会日渐平淡下来,只是今天他又见了叶婉香一面,还有了那样不愉快地谈话,他心情很不好,尤其是在看到壁纸背景里的出租屋时。

于是白一尘学习时亦南开始翘班,驱车去了南城游乐园。